【#13岁女生春游坐过山车受伤高位截瘫#】#13岁女生坐过山车高位截瘫父亲发声# 据大风新闻:1月6日上午,15岁的高位截瘫女孩小肖坐着轮椅,来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上,参加一场特殊庭审。小肖今年15岁,事发时系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戴埠初级中学初一年级学生。
她至今仍清楚地记得,2023年3月2日,学校组织学生到当地恐龙园春游,每人收费160元。当天上午11时左右,她在恐龙园坐过山车时受伤,“当时全身瘫软,痛苦不堪,被120送到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救治。”
她被诊断为“乏力,颈部脊髓损伤,颈椎骨折。”病危通知书称,“目前患者病情危重,虽经积极救治但病情趋于恶化,随时可能危及生命。”当晚7:35,该医院另一份病危通知书显示,她系脊髓损伤,高位截瘫,枢椎齿状突骨折伴寰枢关节水平椎管狭窄。
2024年9月10日,溧阳市法院一审宣判称,3被告共需赔偿225万余元,原告小肖需承担约25万元,扣除3被告先期垫付的费用,他们还需向小肖共支付144万元左右,其中恐龙园公司尚应再给付 111万余元。
小肖父亲肖先生告诉记者,一审认定女儿的护理费计算是错误的。他说,《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护理人员原则为1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他称,一审中提交了女儿就诊医院上海新起点康复医院于2024年3月28日出具的医疗证明书,意见明确“患者入院后生活无法自理,现仍需双人长期护理。”
他告诉记者,如今女儿身高166cm,体重85kg,四肢瘫痪无法行动,一位护理人员根本无法翻动,不能照料她的穿衣、大小便等生活需要,护理费应当按照双人护理标准认定,依法应增加58万余元。
他痛苦地说,事发时女儿刚上初一,本是青春年少满载梦想,但她的人生尚未扬帆启航却已黯淡无光,她从一个活泼可爱的少女变成一个余生只能躺在冰冷病床上被病痛折磨的病人,这对一个花季少女和一个幸福美满家庭是多么大的痛苦,“本案不管从法律上公平正义的角度出发,还是从道德上社会主流价值的角度出发,都不应该再让一个已饱受折磨的少女和家庭承担此次事故的责任。” http://t.cn/A6uYD56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