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叔微评#【两部委就“涉企执法”发声,释放明确信号!】一开年,国家发改委和司法部两部委就规范涉企执法和检查发声。
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指出,“各地区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侵害经营主体权益,不得违法开展异地执法,防止和纠正逐利性执法司法活动”;司法部负责人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表示,要“着力解决涉企行政检查中的突出问题”。
两份文件都点到了之前存在的一些乱象。所谓违法开展异地执法,实际上就是“远洋捕捞”,比如“警察私自跨省带走企业家并索取财物”案;逐利性执法司法活动,就是为了“弄钱”去执法,而非真正查出或解决问题;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侵害经营主体权益,比如“扶持一个企业我没本事,干垮一个企业太简单了”之类厥词……
这些言论、做法不仅影响某个具体企业的正常活动,而且对整体营商环境、市场信心和预期造成极大损害。
相关意见规定,严禁违规实施异地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的频次,规范谁能检查、谁不能检查,“严禁任性处罚企业,不得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动辄责令停产停业”等。还有的地方明确,执法人员若执法不扫码,商户有权拒绝检查。
这就对了!不是说不能检查企业,违法犯罪的当然要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如食药品等还要严查,但执法权要限定在制度和法律的框架内。“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都很重要,只有统筹把握,才能让企业有干事创业的信心和激情。http://t.cn/A6u0ftO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