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提醒】 涟水县公安局查处2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部署以来,涟水县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禁放工作要求,围绕禁放宣传发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查处等重点环节,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着力为禁放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2024年12月31日22时许,县公安局组织警力在县域禁放区内巡查时,发现有人在清涟大道与海西路交叉口北边桥上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当场传唤违法人员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处理。经查,当晚22时许,违法人员郑某、李某某携带烟花爆竹至清涟大道与海西路交叉口北边桥上进行违规燃放。根据《涟水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相关规定,该时间、地点属于禁放时间段和禁放区域,两名违法行为人被依法处以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