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良其:【“关系律师”与“骗子”】常有当事人问我:“王主任你与法院、检察院人员有没有关系?”我回答他们:“有,我与法院、检察院门卫大爷很熟,可能不用登记、通报就可进去。”
君是否见过,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有关系的律师会跟公检法“闹翻脸”为你作无罪辩护?有官方背景的律师会跟官方“撕破脸”为你作无罪辩护?长期靠官方输送业务的律师会因为你的冤情去拼命呐喊?
最近这些年,本律师所承接的刑辩案件均不是一手案件,之前已经历一手、二手、三手,甚至之前已有6位律师办过该案。本律师接过案件后,发现前面的一二手律师往往都是靠某种关系接来该刑事案件,然后再通过所谓的私人关系去“疏通办案人员”。由于近些年来反腐败风声持续吹刮,“关系律师”事实上很难再疏通办案人员。因此,有经济实力的当事人便不断更换之前靠关系办案的“关系律师”,转而去聘请刑辩业务能力强的刑辩专业律师,有些当事人甚至不惜重金去外地聘请刑辩专业能力更强的刑辩律师,以防当地律师辩护时受到干扰。
事实上,靠关系接案、办案的“关系律师”的活动空间越来越难以为继了,而且一旦有公检法办案人员因司法腐败东窗事发,往往也会让一大串“关系律师”身陷囹圄,从此万劫不复。
本律师真的想不出:律师除了专业外,还能有什么手段能让办案人员去为你寻私枉法?中纪委通报的官员,那个不比你律师认识的领导官阶高?!
如今,再有律师在你面前拍胸脯、称自己与纪委监委、公检法有特殊关系,甚至还向当事人亲属收取所谓的“活动费”,基本可以确定就是个骗子。因为,律师收取活动费后向办案人员行贿不仅是犯罪行为,而且要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律师如是收了活动费不去行贿,则是典型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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