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投诉:云南师范大学食堂只采购QZ牛肉,涉嫌损害师生的选择权,违反《政府采购法》的公平竞争原则,违反《反恐法》第6条,请予以整改(图1)
事实和理由:
2024年12月17日,云南师范大学在其官网发布了一个食堂食品原料(牛肉类)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公告里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QZ食品准营证(图2)。
2016年以前,QZ食品就是YSL教认证的宗教食品。但是,国家民委2016年5月31日宣布,QZ食品是“群众的饮食习俗”,与特定宗教和特定民族无关(图3)。这是宗教中国化的标志性事件,从此以后,QZ食品摆脱了宗教与民族的捆绑,变成了群众的饮食习俗,也就不存在排他性,没有人必须吃或必须不吃QZ食品。
云南师范大学的师生,也许少数人是YSL教徒,但大多数人不是,党员更不可能是。在国家民委对QZ食品做了宗教中国化的界定后,如果YSL教徒师生坚持要吃QZ食品,那是他们的个人自由,但他们必须明白,这种QZ食品不是YSL教认证食品。
如果伊教徒师生不愿意吃这种QZ食品,那就自己解决饮食,因为学校不是宗教场所,不提供宗教服务。
所以,师生们不存在必须吃QZ食品的理由,大多数人也没有QZ饮食习俗,他们有不吃QZ食品的权利。学校食堂采购时要求必须提供QZ食品准营证,损害了大多数人师生的选择权。
既然师生们不存在必须吃QZ食品的理由,那么学校食堂只采购QZ食品,给予QZ食品供应商特殊优待就缺乏正当性,还违反了《政府采购法》里的公平竞争原则。
同时,只采购QZ食品是对非QZ食品的歧视。涉嫌违反《反恐法》第6条:应当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风俗习惯,禁止任何基于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视性做法。
请主管部门纠正学校食堂采购中的这种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师生选择食品的权利,避免宗教染指QZ食品和校园。
本人家住上海,汉族,中共党员,党龄23年。本投诉为国家信访局平台投诉件,最终处置情况请通过平台给本人书面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