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枝辉律师 25-01-12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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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观音桥锦鲤大量死亡##律师说法# 这种泛塘式非正常死亡,不排除是人为投毒造成。如果查证属实,而且通过监控,能揪出“凶手”,这么多金鱼价值不菲,完全可以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并可能在3年以上7年以下判处刑罚。

《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公私财物损失在5000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即应当立案追诉;5万元以上,或3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达2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公园、景点金鱼池管理确实是个问题。事实上,如果不加限制、管束,任何人都可以投喂,假设有人就是居心不测,别说是毒害一群鱼,就是一群人,有些坏心肠的人也能做出来。相信自这件事后,重庆观音桥,以及全国其他地方成规模的金鱼池,应该都会在投喂方面加以管制。比如,游客只能使用景点提供的平价食物投喂。

#警方正调查观音桥锦鲤大量死亡# http://t.cn/A6uuZ553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