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泊松山
25-01-13 02:00 微博认证:头条文章作者

尊敬的罗源县张天怿书记、林志斌县长:

碧里乡濂澳村集体土地被他人侵占,村民们却长期讨不回公道,这事在罗源县闹的沸沸扬扬。本博认为,相关部门如果想为私营企业主站台,只要符合法律法规也无不可,但推诿扯皮、顾左右而言他总不是办法。为消除不稳定因素,请两位领导依据党纪政纪,责成下属针对“六问”一一给出书面答复,以免造成更恶劣影响。不胜感激!

六问罗源县国土资源局

一问:根据法律规定,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其内容非以法律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濂澳村集体持有的土地证,至今没有撤销,无疑仍具法律效力。罗源县国土资源局凭什么说是国有的?

二问:退一步说,就算垦区土地到底是属于国有,还是属于濂澳村集体土地的存在争议,也是政府与濂澳村双方以后通过争讼解决。罗源县国土资源局这么横插一脚,等于承认私营业主有权霸占村集体土地。天底下有这种道理吗?

三问:围垦所形成土地就不再属于海域,况且,不久前罗源县水利部门还下拔400万元加固提坝。所以,濂澳村委会有理由认为现实就是土地,所谓的“海域”是睁眼说瞎话。能否解释一下?

四问:濂澳村作为原告与被告对簿公堂,无论是之前还是之后,如2023年的重新确权,以及官网所显现的该地块属性都是属于濂澳村集体所有。罗源县国土资源局理屈词穷之下,其负责人日前却突然称,濂澳村的集体土地证于2012年12月注销。既然该地块多年前就变更为国有,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贵局故意隐瞒真相,是想借濂澳村集体土地的名义,帮助私营业主牟取暴利?

五问:依据相关规定,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示,以确保透明度。如濂澳村对变更土地性质的合法性提出质疑,还要告知可申请举行听证。那2012年12月注销濂澳村的集体土地证时,即没有进行公示,又非法剥夺了濂澳村申请听证的权利,而现濂澳村仍持有集体土地证,依据法律规定,贵局所谓的“注销”明显属于无效。是不是应该给个说法?

六问:依据《立法法》的规定,对非国有土地要想变更为国有,也只能通过依法征收的方式才能实现。该1700多亩土地,由濂澳村人围垦得来,不仅是全体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国家也发给了集体土地证。你说是国有的就是国有的,还有天理吗?

本博认为,罗源县国土资源局明知该地块濂澳村有集体土地证,却只向法院出具所谓的属于“海域”的函件,错误明显,应立即予以纠正。#联合辟谣##微博辟谣#

发布于 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