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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1-14 13:26 微博认证:香港文匯網官方微博

【房委会拟将滥用公屋行为刑事化 最高被罚50万元及囚1年】房委会计划修订《房屋条例》,将严重滥用公屋变成刑事罪行,单位持有人若分租公屋单位,或让他人居住于单位,以及租户家庭未有在单位居住,并将单位用于商业用途,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50万元及监禁1年。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主席王碧如称,引入新罪行,可以有效处理一些租户将公屋单位用作赚钱的个案。

房署消息人士指,修例亦会赋权予授权人员检查屋邨内可疑人士的个人资料,以及延长对虚假陈述及拒绝提供资料罪的检控时效,至租户犯罪后6年内,或于房委会发现罪行后1年内仍可作出检控,减少租户逃避法律责任的机会。

问到若有租户亲戚借住单位是否触犯新法例,消息人士指,条例会列明涉及金钱利益分租才属犯罪,但即使不涉及金钱交易,如果不合资格人士长住于单位中,也可能会违反租约,房委会亦会作出调查。

房委会相信,引入新罪行可有效处理一些将公屋单位用作赚钱的个案,同时起阻吓作用。房委会下月会谘询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争取于今年4月或之前提交到立法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