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
25-01-15 14:22 微博认证:微博解说视频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潢川检察院回复元本学堂受害者:10号以移交到法院 以涉嫌诈骗移交!本音频很重要,因为此前检察院多次要求潢川警方补充侦查,此前对于到底是“诈骗”还是“虚假广告”有争议!现在尘埃落地!移交给法院是以“诈骗”定性! http://t.cn/A6udKy6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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