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萧秋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 发布日期:2022-03-25//@萧秋水:回复@财税闲谈:“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这句话在哪里看到的?
发布于 上海
回复@萧秋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 发布日期:2022-03-25//@萧秋水:回复@财税闲谈:“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这句话在哪里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