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5号:关于公布修改和失效废止的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对相关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修改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1)和《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2)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1.修改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2.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
2024年12月27日(点击链接查看更多→http://t.cn/A6ueEMs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