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购房离婚后女方分得60万#
婚前男方父母支付10万首付,婚后再付32万,房产登记为夫妻共同共有,离婚时价值200万。
一审判决:婚前10万男方个人财产,剩下平分。
二审改判:女方分60万。
这应该是呼应民法典婚姻编司法解释二的精神,对于房产分割,不再是只要加名或者婚后买房就对半分,而是考虑共同生活时长、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贡献大小、房屋现值等。
裁判原则也很明确:房屋判归情理上应得一方,然后由得房方给对方适当补偿。
#律师说法#
发布于 广东
#父母出资购房离婚后女方分得60万#
婚前男方父母支付10万首付,婚后再付32万,房产登记为夫妻共同共有,离婚时价值200万。
一审判决:婚前10万男方个人财产,剩下平分。
二审改判:女方分60万。
这应该是呼应民法典婚姻编司法解释二的精神,对于房产分割,不再是只要加名或者婚后买房就对半分,而是考虑共同生活时长、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贡献大小、房屋现值等。
裁判原则也很明确:房屋判归情理上应得一方,然后由得房方给对方适当补偿。
#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