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红玲-lawyer 25-01-18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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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女团# 介入朝阳光达化工有限公司员工被控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将满一月,辩护工作紧密、稳步展开。昨日一早从北京朝阳出发,与周禹函、林准律师汇合,共同到辽宁朝阳调查取证。

种种迹象表明,此案的难点,不在于法律适用,而在于山东与辽宁两地的官方角力。

此案距离事故发生将满6年,至今未结。事实上,案情并不复杂:2019年4月15日,天和公司委托信邦公司对地下室管道进行改造。作业期间,因违规动火作业,导致车间堆放的冷媒增效剂发生爆燃,现场10人中毒窒息死亡。

天和公司笃定现场的冷媒增效剂是从光达公司所购,而光达公司未尽危化品告知义务,导致自身在不明状况下未按照危化品管理。至于光达公司在合同首页手写「本产品按易燃化工产品运输储存及使用」的提醒,天和公司采购人员辩称没看合同内容。

我的当事人宋某为光达公司研发人员,负责新产品研发。其入职时,案涉LMZ冷媒增效剂已作为成熟产品常规销售,与其研发工作无关。作为研发人员,他也不对公司一线的生产、销售业务负责。事故调查报告却认定「宋某未向有关人员告知该产品的各组分含量及危险性,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曾向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出具《复函》,明确光达公司不具有非法经营行为,但遭山东司法机关无视。

……

刑辩女团介入时,销售部长韩某已被一审历城法院判重大责任事故罪,二审济南中院维持原判。虽然宋某及同事赵某被分案,目前还在一审程序中,但两案指控事实部分重合,实质已被未审先判。

我们此次调查取证过程中,一直感叹光达公司的“人情味”,及员工们质朴的精神面貌。会议室的窗台摆满鲜花,闲聊间员工们对光达的认可与自豪……在无辜被卷入刑事追诉的至暗时刻,光达人可靠、坚定、自强的工人底色却愈发凸显。

希望刑辩女团能帮助他们绝处逢生[拳头]

发布于 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