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交警
25-01-20 16:57 微博认证:四川省达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博

【弯道会车不靠右,发生事故同担责】#覆车之戒# 2024年12月11日16时许,谭某冉驾驶云D0N***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宜宾市南溪区长兴镇长春村6组村道时与对向瞿某驾驶的川QF37***号小型新能源客车发生擦挂,造成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宜宾交警南溪区交管大队依法认定:谭某冉、瞿某驾驶机动车会车时均未靠右行驶,双方分别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四川交警提醒#:占道行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特别是在弯道、路口、窄路等视线不良路段。#平安春运交警同行#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四川公安 @中国交通频道·四川 @宜宾公安 @宜宾交警在线 http://t.cn/A63zGc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