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湘楠Lawyer
25-01-21 14:38 微博认证: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樊维秋死刑#结合本人参与办理过的死刑复核案件,谈一谈死刑执行、复核中的问题。

1、注射具体方式
试剂分为三针,依次注射,全程录像,结束后会将录像回寄最高院,确保程序不出现问题和差错,方便日后审查。

第一针,硫喷妥钠,使意识丧失,类似于麻醉、安眠药的效果;

第二针,巴夫龙,导致肌肉麻痹和呼吸衰竭,也起到肌肉松解的作用。中和第三针氯化钾产生的肌肉痉挛,减轻被执行人的痛苦;
(肌肉痉挛,类似于吃坏肚子胃痉挛的感觉,不过注射死刑产生的痉挛效果可能是全身的,如果不注射第二针很难想象会多么痛苦)

第三针,氯化钾,刺激心肌,使心脏快速跳动。被执行人会因为心脏急性收缩、痉挛、骤停导致死亡。换言之,第三针才是致命的,也是执行中最关键的一针,尸体最终会呈现灰褐色。

2、程序问题
可能判处死立执的案件,一审通常为当地的中院,二审在省高院,二审维持后,报请最高院进行死刑复核程序,比一般的刑事案件多一道程序,也就是最高院死刑复核程序,体现了我们国家对于死刑案件的慎重审查态度。

3、会提前通知被执行人吗
不会。如果经过最高院复核,案件结果为核准执行。最高院院长会签发死刑执行命令,下发到原一审法院,通常为中院,收到执行命令7日内,由中院确定具体的执行日期,被告人对此过程是不知情的。

执行死刑前,罪犯可以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

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执行当日,站在被告人的角度,可能只是在监狱内平凡的一天中,突然被几名法警带走,有可能是死刑执行车,也有可能是具体的死刑执行场所。目前我们国家多为死刑执行车,至此被告人才得知自己即将被执行死刑。

从另一个角度,考虑人都有求生欲,也是为了减少被执行人得知自己即将被执行的心理压力,减少不必要的突发事件产生。

4、枪决还是注射
目前多为注射,仅有极少部分枪决。一方面是为了减轻执行人的心理压力,另一方面,对于执行死刑的数量也可以有一个宏观的把控。

因为注射试剂是由最高院统一备案派发的,每个地方中院拿到的试剂数量也是有限的,采用试剂派发可以更好统计整体的数量。目前我们国家执行死刑的数据是不对外公开的,任何渠道都是不能查询的。

5、尸体处置
执行死刑后,就要通知家属过来办理相关手续,比如罪犯留下的遗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等,将这些遗物、遗书、遗言等登记复印后交给家属。尸体大多为火化后,将骨灰交给家属。

最后,尘归尘,土归土,一缕青烟,一捧黄土。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