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
25-01-23 21:34 微博认证:最高人民检察院微博

#今晚九点半#【一笔蹊跷的支付款,引真相渐渐浮出水面……】胜诉了却拿不回出借款,陈先生到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检察院寻求帮助。原来,债务人杨某甲向陈先生借款后不久,就因另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起诉,其房产被查封。查账中,一笔蹊跷的银行转账记录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为什么被告要支付诉讼费给原告呢?检察官通过询问和走访,摸清了这两起案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经查,债务人杨某甲夫妇与他人合谋,虚构债权债务关系,骗取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致使虚假债权人杨某乙夫妇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成为可供执行财产的首封人。罗湖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时隔6年,陈先生终于拿回了属于自己的5500余万元。 http://t.cn/A63cGf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