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 25-01-24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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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我答# 市民:办理企业登记需要提交产权证吗?

武侯区行政审批局: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申请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场所使用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1.自有房产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复印件;自购的商品房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提交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及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复印件。

2.租赁(借用)房产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提交租赁(借用)合同及不动产权属证书复印件;租赁(借用)房产属新购的商品房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提交租赁(借用)合同、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及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借用)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复印件;其他租赁(借用)房产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提交租赁(借用)合同外,还须提交房产管理部门、学校校产管理部门或有关管理机构等出具的明确房产权属主体、产权性质、行政区划以及街道门牌号码等基本内容的证明材料。

3.将住宅申请登记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应依法满足以下条件:(一)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二)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三)依法经规划和自然资源、卫健、生态环境、应急(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蓉城政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