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终止出生公民权被裁定违宪#为什么美国有出生公民权?也就是赴美生子的根源
出生公民权写入美国宪法,是南北战争的产物。1857年,在臭名昭著的“斯科特诉桑福德案”(Dred Scott v. Sandford)中,最高法院判决黑人奴隶的后代不是美国公民。
当时的首席大法官罗杰·坦尼写道,在美国宪法起草时,“黑人被认为是低等的存在,无论在社会还是政治关系中都完全不适合与白种人联系。他们过于低等,乃至根本没有什么白人应当尊重的权利。”
“斯科特案”引发了北方各州的强烈反弹,也为南北战争的爆发埋下了伏笔。南北战争结束后,国会通过了一系列宪法修正案,以废除奴隶制并保障不同种族的平等权利。
1868年7月,第十四修正案获得通过。该修正案共有五款,其中最重要也是与出生公民权直接相关的是第一款:所有在美国出生或入籍并受美国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公民,也是他们所居住州的公民。任何州不得制定或执行任何剥夺美国公民特权或豁免权的法律;
任何州不得在未经正当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不得拒绝给予其管辖范围内任何人平等的法律保护。 http://t.cn/RaQ26q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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