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消息是朱迪·科默的舞台剧《初步举证》即将引进内地大银幕公映,这也是全国院线发行的首部NTLive影片。强烈推荐大家到时走进电影院看看。
90分钟的独角戏,全场只有女主一人,台词张力十足振聋发聩,情绪起伏非常大,极其考验演员演技。
整个剧本都围绕着“性同意”,我觉得这是当下最值得我们讨论的性别议题之一。究竟什么是性同意?我之前也认为,如果当事人不同意关系的发生,那么施害方就违背了性同意。但戏里的一句台词突然让我领悟:性同意不是指作为受害者的女性同不同意发生关系,而是指作为加害者的男性知不知道“女性不同意发生关系”这件事——这就将对受害者的质疑,转为对加害者的讨伐。
女主本是前途光明的年轻律师,被男同事性侵以后,从辩护席走上证人席,堵上自己全部的前途命运为自己所遭受的不公做陈词,然而最后发现法律、道德、文明、伦理、司法真相,所有的一切都是徒劳,因为它们都是由男人所制定。在这场司法与正义的游戏里,男人既是法官,又是加害人。他们制定的法律条文是那样冰冷,而女性只能用尊严的丧失与之进行抗争。
从我们熟知的弦子、静尧等在网上掀起舆论讨论的性骚扰事件中,看似她们都胜利了,都让性骚扰男方某种程度上身败名裂。但是我们都看到她们在这个争权过程中,是如何被质疑、如何被羞辱、如何一次又一次陷入自证的漩涡和难以想象的道德舆论压力。“我们必须做出改变,因为有三分之一的女性都遭受过性 侵。我们要允许她们发声,要相信她们,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正义。所以在这里 我们要大声讲出来,有关性侵的法律的根基是错误的,因为女性的受害经历与由男性主导制定的法律系统不符,所以我们得不到真相,我们缺失公允。”
《傲慢的堡垒》写道:正如布朗法官所认识到的,男性经常放任自己一厢情愿地揣测女性的愿望,并且(无论是伪善地还是真诚地)令自己相信,攻击性行为是当时的情形所需要的。布朗法官提出了一个真正具有革命性的结论:只要一位女性说“不”,那么在法律意义上就绝对不能合理地认为她要表达的意思是“好”。
希望有越来越多的女性能说出那一声“不”。对制度的反抗和修正,需要每一个,每一个人的“不”和“好”共同去创造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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