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前不礼让,发生事故后悔迟】 #覆车之戒# 2024年11月21日,黄某驾驶川KW****号普通二轮摩托车从内江市威远县城区方向沿川威大道往威远西高速路口方向行驶,7时许,行驶至川威大道1980米人行横道处时与由董某驾驶并搭乘李某从该处人行横道从右至左骑行通过的川K0*****超标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黄某当场死亡,董某、李某受伤和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四川交警提醒#: 骑乘二三轮摩托车要佩戴好安全头盔,在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四川公安 @中国交通频道·四川 @内江公安 @四川内江交警 @威远交警 http://t.cn/A63tA9O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