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首个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指南在沈阳出台】1月26日,记者从沈阳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更好的指导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高效处理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提供便捷服务,春节前夕, 沈阳市市场监管局、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制定出台了《沈阳市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南》。这是辽宁省首个专门指导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工作指南。
该指南明确了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基本要求、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及管理要求等内容;消费维权服务站要有全市统一的标识标牌、有固定场所、有公开电话、有专(兼)职人员、有便民设施;要积极履行首问负责制、解答消费者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消费者遇到危险或侵害时给予及时必要救助等十项工作职责;消费维权服务站受理一般投诉24小时内处理完毕并告知消费者,疑难、复杂的投诉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消费投诉按时处置率、按时回复率应达到100%。
消费维权站是由商场、超市、商品交易市场、电子商务平台等消费集中场所(平台)建立的,为消费者提供消费维权服务的工作站点。消费者如果在这些消费场所(平台)发生消费纠纷,可通过消费维权服务站,现场提出合理诉求,直接快速调解消费纠纷。目前,全市已在大东副食、中兴大厦消费场所等建立了100个消费维权服务站,去年调解各类消费纠纷约1.7万件次,极大地方便了消费者就近投诉,有效地促进消费纠纷和解在店内,化解在源头。
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将扎实推进工作指南的落地实施,拓展应用场景,积极构建覆盖全市的消费维权服务网,指导行业协会、农贸市场、大集、电商平台等消费场所再建设一批消费维权服务站,为助力沈城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共筑消费满意发挥积极作用。
辽沈晚报记者 朱柏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