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物证为何能定罪#:#一个教师猥亵女生案的观察样本#】33岁的王双欢原系河北省清河县一所高中的物理教师兼高一2级部年级主任,2022年,6名该校女生或向警方报案,或作证称自己曾被王双欢猥亵,王的命运由此发生转折。一年内,该案历经两审,王双欢均被认定犯有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案情经媒体披露后,该案也成为教师被控猥亵学生的同类案件中,备受关注的一起。其焦点在于,在缺乏监控录像等物证的情况下,法院主要依据被害女生的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认定了王双欢的强制猥亵罪。
有关本案,网络争论点在于,本案能否主要依靠言词证据定案?即便可以,其又是否足以证明王双欢有罪?对此,受访的法律界人士也存在一些不同看法。不过,在长期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律师李晓霞看来,本案定罪并无太大争议,符合这类案件的一般逻辑。王双欢家人亦未息诉服判。逯晓明回忆,此前,她与王双欢的姐姐王新曾向邢台市中院提出申诉。2024年9月25日,邢台市中院驳回了申诉。10月,两人前往河北省高院递交申诉材料,但截至发稿,案件申诉仍未立案。 http://t.cn/A63988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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