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两年碰瓷40余次被判刑# 法院:构成敲诈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1月6日,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消息:2022年3月8日,邹某某驾车途中向左变道几乎完成时,与后方驶来的一辆出租车发生碰撞,双方均认为是对方责任。报警处理后,交警部门判定邹某某负全责。经与对方协商,邹某某赔偿无责驾驶方450元。无独有偶,同年3月23日,熊某某驾车途中向右转弯时和左后方驶来的一辆出租车发生碰撞,交警判定熊某某负全责。经保险公司定损,熊某某赔偿无责驾驶方1200元。类似情形,张某某、蒋某某等40余人均遭遇过。
经调查,事故中的无责方驾驶员均为出租车司机罗某,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期间,其驾驶车辆发生类似交通事故多达数十起。掌握该线索后,公安机关走访了事故“责任方”驾驶员,并建立数据模型对相关事故进行分析,发现罗某的上述行为涉嫌“碰瓷”,遂迅速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并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罗某故意制造的真相,致使对方车主被认定承担全部责任,为此对方车主或保险公司向其支付了赔偿款共计5.4万余元。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损失5.4万余元。@九派新闻 http://t.cn/A6ulIBR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