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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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标之子只有朱允炆和朱允熥由朱元璋做主婚配,有后代。朱雄英八岁薨。朱允熞、朱允熙均未婚配。朱允炆长子朱文奎建文四年死于宫中大火,次子朱文圭被废为建庶人,幽禁,朱允熥可查有一子吴庶人以及一女,幽禁。

《明英宗实录·卷二百八十三》:丙辰(天顺元年十月二十六日),释建文君子孙,安置凤阳。敕太监雷春等曰:‘朕眷念宗室至亲,虽在不原,亦令得所。今遣太监吴昱管送庶人及其母杨氏等共一十八名,日前去凤阳居住。每月令所司支与食米二十五石、柴三千斤、木炭三百斤,听于军民之家。自择婚配,其亲戚许相往来。其余闲杂之人,并各王府不许往来。交通若因衣服饮食之类,许出街市交易买卖。差去内使鲁博黄父住刘敬潘成赵玉韦州,就与庶人看守门户,出入使令尔春等。须要照顾防闲,令其安分守法,亦宜以礼优待,毋得忽慢庶。”
明李贤《天顺日录》:復位之後,因思建庶人輩無辜淹禁將五、六十年,意欲寬之。一日,謂賢曰:「親親之意,實所不忍。」賢即對曰:「陛下此一念,天地鬼神實臨之,太祖在天之靈實臨之,堯、舜存心不過如此。」上遂決。即日白太后,許之。左右或以為不可,上曰:「有天命者,任自為之。」左右聞之,皆愧服不能止。乃遣中官於鳳陽造房屋。畢日,上召賢曰:「今可送去。」敕軍衛有司供給柴米,一應噐用悉令其完具,以安其生。聽其婚娶,以續其後。自在出入,給與閽者二十人、婢妾十數人。遣太監牛玉入禁諭其意,建庶人聞之,且悲且喜,不意聖恩如此。時庶人年五十六、七矣。吳庶人已歿,尚有庶母姐〈女孕〉、老婦五六人,有年八十以上者。庶人入禁時方二歲,出見牛馬亦不識。上召賢,謂:「可發旨意。」賢謂:「此非細事,宜諭文武百官。」上曰:「然。」次日宣畢,人人感嘆,以為真帝王美事。既而,又有淺見者以利害之言沮之,上不聽。

天顺元年建庶人朱文圭已经五十六七岁,而朱允熥之子吴庶人已经死亡,还有个姐姐尚在世,也就是朱允熥的女儿。《明宪宗实录·卷二百六十九》成化二十一年八月十二日,守备凤阳太监李棠奏:故吴庶人姊年八十六岁,近卒于高墙内,乞令所司为营葬域。上闻之恻然,命礼部移文所司营葬如例。可知朱允熥这个女儿出生于建文庚辰年,即建文二年,成化二十一年卒于凤阳高墙,年八十六。朱棣朱高炽朱瞻基祖孙三代均未给建庶人朱文圭、朱允熥之子吴庶人以及朱允熥之女婚配。

朱标记录在册的共有四女:
江都郡主,洪武二十七年封,下嫁长兴侯耿炳文之子耿璿,子嗣不详
宜伦郡主,永乐十五年封,下嫁锦衣卫百户于礼,有一子于龯,郡主至少活到正统十四年。
第三女
南平郡主,永乐十年薨,追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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