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猝逝孩子监护权或直接转汪小菲#
大S离世后,其小孩抚养权归属有以下几种
汪小菲:依据台湾《民法》第1094条规定,父母均无法行使监护权时,生存父/母享有优先监护权。汪小菲作为生父,依法享有优先监护权。但法院会综合考虑子女意愿、自身经济稳定性、与子女的情感依附程度、文化延续性、亲属支持系统等因素。
大S父母:若汪小菲被认定不适任,比如存在虐待、酗酒、犯罪等《民法》第1094-1条禁止事由,徐家长辈(如徐妈妈)可申请监护权。
具俊晔:大S现任丈夫具俊晔若要主张监护权,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完成收养程序,即依《民法》第1076-1条,需生父汪小菲同意终止亲权;证明生父不适格,若汪小菲有家暴、遗弃等证据,可向法院申请改定监护;从子女最佳利益出发,提交继父经济能力、情感连结、抚养计划等证明。不过实务中继父直接取得监护权概率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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