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南方城市出差,遇到他。
在一家bar,耀眼的驻唱男孩,唱的是Ed Sheeran的Blood stream,这歌很巧,不久前还在我车里播放过,听着他嗓音里的低吟,思绪回到几年前。
校广播、校领导嘴里滚瓜烂熟的人名,几届难遇的资优生,因为爹给弟弟兜底,娘心脏病发没抢救过来,破产后闹到退学。我跟他唯一的交集是被揍得浑身伤蹲在校门前一家便利店,他在一群人簇拥中走来,看见我,蹲在我面前递了张帕巾。
我发过表白信给他。
无个人信息的账号,在他列表里躺很久,之后无数次登入,他的头像始终是灰色。
…我还是一眼认出他,这些年长了点上不得台面的本事,他似乎也是。
搭讪后,维持段简单且混乱的关系。
某天凌晨被他的怒吼惊醒,他向来挂着笑意、揶揄的眼睛转向我,猩红愤怒:抱歉,吵到你了。
我问他什么事。
他说小叔肾病,要换肾,他爸配型成功,跟他打了声招呼。我看着他在家搜罗银行卡:你跟我走吧。
他看我:走去哪儿?
:远离他的地方。
他:那就死好了,阴阳两隔,干干净净。
:意思是活着就会管他?先斩断你那些没用的神经吧,先砸掉你的手机吧?
他没理我,匆促离开。
我给他汇了笔钱,移植费用,据电话内容是有其余能用,他爹没钱,想了损招胁迫他。再光临那家酒吧,他疲惫地靠在我身上多喝了两杯。
高峰过后看着我笑:肉体关系何必那么认真?
:钱我会还你。
我轻抚他汗湿的脸,想说什么,他先一步手臂绕过我的颈吻我,再次让我沉陷欲海。
一周后我的副手不请自来,我到了不得不回去的时候,跟他发了信息意思是好聚好散。
第二日下午的飞机,他凌晨敲门,拖着一个行李箱嘴里衔支烟,看见我时表情里的烦躁褪尽。
冲我不怎么真诚地笑:现在说走晚不晚?
一向把试探两字耍出花活。
我说:有点晚。
他提着行李箱转身就走。
我拽住他,他掐住我的两腮给了个热情且泄愤的吻:像你这样的人那么称赞算不可多得?
——指我对他的身体。
:我用那个还?嗯?还完不用赶我会走。
每当我看向他时,他视线转的极快,除了做那事不会直面我。我感到一种非病理而是心理的器官衰竭感。难受地叹了声气。
:如果你留意过我的眼睛,就知道我不是单纯想和你接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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