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22日,伊拉克国会通过了对民事法律《个人身份法》的修正案,将童婚合法化。该法案由伊拉克于1959年通过,要求所有婚姻都由法官主持并遵守民法规定,以确保全国范围内管辖权的一致。同时,贯穿这部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保护儿童和妇女的福利,明确规定了结婚的法定年龄为18岁,并对一夫多妻制设定了严格的条件。
新通过的修正案对《个人地位法》进行了两大重要修改。首先,修正案引入了一个条款,允许依据伊拉克什叶派宗教当局所遵循的贾法里伊斯兰教法理来规范所有个人地位问题;其次,修订了一个条款,允许什叶派或逊尼派的宗教当局发起婚姻契约。根据贾法里什叶派法理,女孩的最低结婚年龄是9岁,男孩是15岁,而且允许临时婚姻和一夫多妻制。
在2024年12月#联合国安理会#召开的有关伊拉克局势的会议上,联合国秘书长伊拉克事务特别代表穆罕默德·哈桑对当时正在提议中的《个人身份法》修正案表达了关注。他表示,修正案是一项重大举措,可能对妇女和儿童产生深远影响。对《个人地位法》的任何改革都应当符合伊拉克的国际人权承诺。“联合国暴力侵害妇女和女童问题特别报告员”萨利姆与“买卖儿童和儿童性剥削问题特别报告员”辛哈特也于2024年联合致函伊拉克政府,提出了严重关切。尽管如此,法案仍然被强行通过。这无疑给困境中的伊拉克女性又带来了沉重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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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劳工组织图片
发布于 美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