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钟桂明律师 25-02-05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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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幸合同是民事合同中的一种,属于双务合同的范畴,即缔约双方负有相互给付的义务。但与一般双务合同相比,射幸合同这种相互给付有其特殊性:双方的给付并不一定是等价物,是否给付基于偶然事件的结果,当事各方可能获得巨额利益也可能一无所获,但这并不影响射幸合同为双务合同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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