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胜华律师 25-02-06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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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6回应买短乘长导致超员##律师说法#

刑法学者们在讨论“买短乘长”是不是构成犯罪,构成哪个罪名的问题。

学者们是不是很少坐长途火车?绝大多数人应该不会为了省钱而“买短乘长”,毕竟长时间无座是非常痛苦的煎熬,到站后顺利走出闸机的概率也是很小的。如果不是因为实在买不到自己想要的票,谁会选择这种方式呢?既然没有逃票的主观故意,如何能构成犯罪?

至于极少数为了省钱而“买短乘长”的人,如果不是生活所迫,谁愿意做出这种丢脸又遭罪的事情?学者们讨论他们是不是构成犯罪,太冷血了。即使有这样的法律规定,我相信,没有哪个警察、检察官、法官会给他们定罪。对于社会底层,一线的司法人员比书斋里的学者更有人味儿。

我和家人在节假日高峰的时候,倒是因为买不到票,经常采取“买长乘短”的方式,提前几站下车。那么,我空出来的座位、铺位,是不是可以转卖给其他乘客?如果列车员在我下车后,将我空出来的位置再售出给其他乘客,是不是要给我返钱?如果没给我返钱,又是什么性质的行为?这些年来,我们空置的铺位费,也是一笔不小的数字了。

发布于 海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