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球财经 25-02-08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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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回应宠物狗被撞后遭工作人员食用#】#深圳是内地首个立法禁食猫狗的城市#
近日,深圳一网友发文称,春节期间,其宠物狗“吴一一”受惊后误入高速公路,遭车辆碾压后被高速公司人员带走烹饪分食,引发社会热议。

2月6日,广深珠高速工作人员回应称,发现宠物狗时它已经死亡,并承诺会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事人员。

该公司强调,事件中的不当行为并非官方指示或批准的行为,而是个别人员的私自行动。目前正在与宠物狗主人协商。

南方+同时联系上发帖人,其表示自己因过度伤心而生病,不愿再次提起此事。暂不接受采访。

[星星]律师:高速公司应承担监督和管理责任
事件经报道后,迅速在网上发酵。有网友表示,这种行为是对生命的亵渎,严重侵犯了动物权利,更践踏了人性道德底线。

还有网友认为,高速公司不仅没有保护好公共道路上的安全,反而让员工做出了不人道的事情,应为管理漏洞负责。

有业内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在此案例中,宠物狗是在高速公路上被车辆撞击致死的,因此如果高速公司在管理和维护道路安全方面没有明显疏漏,则可能不需要承担责任。

然而,考虑到宠物狗进入高速公路可能是由于外部环境因素(如鞭炮声),具体情况仍需进一步分析。对于工作人员私自处理尸体的行为,高速公司也应承担一定的监督和管理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深圳发布《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把猫狗列入了禁食“黑名单”,这使其成为内地首个立法禁食猫狗的城市。因此从法律层面看,在深圳是不能食用狗肉的。 http://t.cn/A63D5K1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