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作坊 25-02-10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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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埴轮书话[超话]# 虞万里:取字讳名是原始巫术的孑遗

古代男子二十而冠,女子十五而笄,在冠笄之礼时取字。字与名须有意义上联系,并以伯仲叔季排行和“甫(父)”“母”配成完整的表字结构。人已成年,他人只能称其字而不能直斥其名。故取字目的是“敬其名”。至五十则可并字不称,而单称排行,或排行连甫(父)称,故排行也含有敬字意味。……但由周代至五十以伯仲叔季加甫称之,以避表字,此由二十讳名称字,至五十讳字称某甫,从讳名到讳字,避讳礼俗之意义无须怀疑。……然其何以成年后要另取字,所取之字何以要与名之义相系,汉唐清之经学家未尝言及,即今之古史学家亦未有论说。笔者推测:周人之取字及易洛魁人之第二次改名,或与讳名,即讳幼年之名有关,尽管它一方面仍含有成年入社之意。……原因是人的第二个名字与幼名、真名、第一名字不同,不属于人身之一部分,被人称呼不会影响其人身安全。
这种畏忌鬼灵和防范巫术之讳名习俗足以说明易洛魁人患病改名之由,而其两名之习俗亦足为探寻周代“冠而字之”礼俗的原始禁忌意义之钤钥。周人之字即所谓第二名字。周代举行冠礼,加弁命字之时,已处于文明礼制的氛围中,原始的名字禁忌已成为遥远的过去,早为人所淡漠乃至遗忘,即使存留于潜意识中,也不可能去替代冠冕堂皇的“冠而字之,成人之道也”的礼说。汉儒不知其原委,只能以文质论名字。但“敬其名也”一语仍隐隐透露出先民对幼年之名的神秘和保护心理,不云“忌畏”“忌讳”而用“敬”,只是因文明礼制而改换的字面。所应特别申述的是:从原始的名字禁忌到两周的幼名冠字,名字称谓中已注入了由氏族制度发展至商周而日益完善的等级称谓制。等级称谓制掩盖了取字讳名的原型,使表现出上可名下,下不可名上,平辈敬称表字的敬名现象。以尊卑论名字,带有明显的宗法、等级心理,世世相传,习焉而不察,渐至心安而理得,于是原始的忌讳真名、第一名字之巫术心理便荡然无存,以至再也无人追究。(《中国古代姓氏与避讳起源》,pp.28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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