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养15年后生父母要抚养权终审驳回# 法律与人情的较量:送养女儿15年后生父母讨要抚养权,谁才是真正的家人? 江苏镇江的一起抚养权纠纷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冯姓夫妇15年前收养女婴后倾心抚育,如今生父母以《收养法》年龄限制为由要求确认收养无效,法院一审支持其诉求。这场跨越血缘与养育的纷争,映射出法律、伦理与人性交织的复杂图景。
法律层面,判决依据清晰但引发争议。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需年满30岁,冯氏夫妇收养时仅26岁且未登记程序,客观上形成漏洞。但生父母长达15年的缺席与养父母的抚育付出形成鲜明对比,机械适用法律是否损害实质正义成为争议焦点。中国法学会张文显教授指出,司法裁决需在法理与人情间寻求平衡。
道德维度呈现出双重悖论。生父母虽具血缘优势,但弃养行为构成道德瑕疵;养父母突破法律程序却践行了抚育责任。伦理学家陈来强调,此类案件需综合考量血缘与养育的双重伦理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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