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继续看 毫无畏惧 电视剧。
我之前以为刑事自诉只有毁谤罪,想不到侵占罪也可以刑事自诉,电视剧多少还是能学点知识的。从老板角度说,如果员工卷公司款项跑了,公安基于各种理由并不愿意立案(比如金额不大等),老板和公司还保留了刑事自诉这个武器。
这部剧从商场角度说,破产重整两个案子是重头戏。简单说,债权人保护是不够的,因此推理出一个逻辑:
少做债权人,当然国债除外,国债收益率那么低也有那么多机构疯抢不是没理由的。
收不到货款(超出约定期限,期限也不能长),就宁可不做。我年轻时在单位做过点内贸,都抢着给当时的外资(如家乐福)做供应商,就是人家到点付款,不用催也不用追。跟那些民营百货超市,潮汕小超市做的,一部分还好,很多都不行都出了问题,白忙还亏钱。
没事更加不要借钱给人做生意。看好就做股东,分享剩余价值索取权。
当然,资本市场给小股东提供了很多选择,还提供了流动性,可以退出,可以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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