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生活君 25-02-14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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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教育厅官网发布:广西中小学学校食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

在经营模式上,明确要求公办中小学食堂必须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严禁以任何形式承包或变相承包给他人,从源头上保障食堂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控性。

同时,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以及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的行为均被禁止。(信息来源:自治区教育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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