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派新闻 25-02-14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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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旬妹妹患病监护人二哥转走121万#,大哥诉请变更监护人获支持】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严重损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而被撤销监护权的涉老民事案件。申请人李明(化名)与被申请人李军(化名)是兄弟关系,被监护人李阿婆是两人的妹妹。李阿婆年近七旬,未婚未育,四十多岁时患慢性精神分裂症。因父母去世,2015年,兄妹三人协商一致,居委会指定二哥李军担任监护人。刚开始,李阿婆银行存折均由其本人保管,因病情日益严重,2017年5月,李军接收和管理李阿婆的身份证、存折等证件材料。李军在未告知其他兄弟妹妹情况下,擅自将李阿婆的全部银行存款78万余元转入自己妻子账户;陆续从李阿婆的养老金、补贴等账户提取银行存款合计43万余元。此外,还将自己儿子户籍迁入李阿婆户籍所在并长期居住的公房内。大哥李明知道弟弟行为后非常震惊,将李军告上法庭,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李军的监护人资格,将妹妹的监护人变更为自己。静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军无正当理由私自转移李阿婆全部存款,在财产监护履职方面存在重大瑕疵,严重侵害被监护人李阿婆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李军的监护人资格。鉴于李明有强烈意愿担任监护人,综合考虑后,法院确定由李明担任李阿婆的监护人。@九派新闻 http://t.cn/A61LuB4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