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与 “效率” 相提并论的只有 “平等”(二者是合一的),而不是任何一种 “价值观”,因为 “价值观” 无法保障免疫于意识形态修辞的扭曲。我贴一页《生活世界中的功利主义》出来给大家把这个问题彻底讲清楚:
“最大幸福原则” 与 “利益的平等考量原则” 相互指涉,不可能只违反其中一条原则而不违反另一条。若将 “效率” 定义为总效用最大化,将 “公平” 定义为利益的平等考量,那么凡是为了某些人的较小利益,牺牲了其他人的较大利益的,都必然既不公平也不效率。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