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吹花hz 25-02-16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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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天有一个新闻是让人很不舒服,就是一位留学女学生被杀害这事,国内的媒体个人账号都是去扒她以前的大胆暴露的照片,用的标题和图片都是要暴露她的不堪。

这件事的重点难道不是她被人杀害了么,还要对她生前行为进行审判吗。部分媒体和自媒体账号为追求流量,刻意放大受害者生前的私人生活细节,本质上是一种"受害者有罪论"的变体。严重违背了新闻伦理中的"最小伤害原则",将本该严肃讨论的性别暴力事件异化为猎奇消费。当犯罪事件被包装成桃色新闻时,实质是在消解暴力犯罪的严重性。

挪威于2011年建立"报道犯罪受害者指引",明确规定不得披露与案件无关的私人信息。

受害者的父母在经历失去女儿的悲痛,还要遭受二次伤害,还要被羞辱。

希望大放厥词的他们都能经得起全网的道德审判。

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