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LLY公主护卫队 25-02-16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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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科普】

【非法获取、买卖电话、地址、身份证信息,偷窥、侮辱、恐吓他人等私生行为涉及的部分法律规定】

一、《民法典》第1033条主要规定了【个人隐私权】的保护,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护私人生活安宁‌: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保护私密空间‌: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保护私密活动与私密信息‌: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不得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不得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四)其他方式侵害隐私权‌: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二、《民法典》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刑法》第253条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罪】,具体如下:
(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四、《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二)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其他私生行为(如聚众闹事、跟车、私闯民宅)涉及的部分法律规定】

一、《刑法》第293条主要规定了【寻衅滋事罪】的相关内容,其中包括: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目的,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事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例如,在繁华的商业街上,一群人毫无缘由地聚集在一起,肆意喧哗、推搡他人,导致周围的交通秩序受阻,行人纷纷躲避,这种行为就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特征。)

寻衅滋事罪的认定会综合考虑行为的情节、后果等因素。如果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以并处罚金。

二、《刑法》第133条规定了【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三、《刑法》第245条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他法律科普】
一、未成年不是保护盾
(一)《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了【监护人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二)根据《刑法》规定,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涉嫌犯罪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二、行政处罚、刑事犯罪影响个人就业、生活、家庭,民事诉讼判决公开可见,影响个人信誉
(一)行政处罚会形成违法记录,由公安机关存档。部分特定行业(公务员政审、特殊行业、国企、事业单位入职审查)会因为行政处罚记录拒绝录用,行政拘留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影响贷款、租房等。如亲属报考特定行业,有关部门会审查直系亲属违法记录。
(二)构成刑事犯罪的,犯罪记录永久录入系统形成案底,拒绝或禁止入职大型企业、报考公务员等,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社会信用黑名单”,影响贷款、高消费、出入境,影响直系近亲属政审。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