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头条
25-02-17 22:34 微博认证:知名本地博主

【#福州发布学校食堂禁用食品名单#!】福州市场监管部门于2月16日发布了学校食堂禁用、慎用食品及食材名单,并提醒师生注意校外饮食安全。
一、禁用食材及食品
为保障学生健康,学校食堂被禁止使用以下食材及食品:
食材类:发芽土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河豚鱼、织纹螺等;浸泡时间过长而变质的木耳、银耳或米面制品。
食品添加剂类: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防腐剂、乳化剂、稳定剂等餐饮环节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其他:没有完整标识的散装油等其他散装食品,含铝膨松剂、人工着色剂以及含铝面制品、含人工着色剂的肉制品和调味品。
二、慎用食材及食品
此外,对于某些需要谨慎使用的食材及食品,市场监管部门也给出了指导:
食材类:贝类(如贻贝、扇贝等),四季豆、扁豆等豆类,青皮红肉的海产鱼类(如鲐鱼、金枪鱼等),易残留有毒有害物质的动物内脏器官(猪肺、猪肝等)。
食品类:豆浆需烧熟煮透避免“假沸”现象引起食物中毒;鸡蛋在使用前应清洗外壳并确保烹饪彻底,不得提供未经加热处理的生鸡蛋制品。
三、校外集体用餐配送要求
对于采用校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学校,规定不得配送冷食类、生食类食品,自制冷冻饮品,裱花蛋糕及其他冷加工糕点。
四、校外就餐及网络订餐提示
市场监管部门建议,校外就餐应选择持有有效许可证的正规餐饮单位,避免无证小店和街边小摊。网络订餐时,要选择合法合规的供餐单位,注意查看店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并少订购高风险食品。
五、零食购买提示
购买零食时,应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商家,检查食品标签和保质期,避免购买“五毛食品”、“三无”食品。(福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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