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陈树 25-02-18 09:32
微博认证:作家 代表作《画说湘军》

【在盒马买磷虾油软胶囊收货却成糖果,商家提示以商品照片里的小字为准】
日前通过盒马APP在诺威佳旗舰店购买了两盒诺威佳磷虾油软胶囊(订单号分别是: 2468139529952386160 ,2467266459108655553 )购买时,购买网页的文字介绍是“诺威佳金质阿蒙森磷虾油软胶囊”(如图),并宣称有软化血管、抗氧化等功能。但2月17日收到货一瓶(分两次同日下单的,另一瓶不知为何尚未收货),我偶然发现,瓶上的文字成了“虾油凝胶糖果”!考虑到商家有可能是疏忽发错了货,即通过盒马APP与盒马客服联系,商家竟辩称没有发错货,并提示我以购买网页详情页的图片为准,我再仔细看整个购买网页标题及宣传内容,包括具体的成分含量介绍,都是软胶囊的,只有其中的小图放大看,才看到小字中凝胶糖果字样。(附完整购买网页截图)。而且只到今天(2月18日),在盒马订单及购物车页面仍显示是“金质阿蒙森磷虾油软胶囊”。与之对照的是,在其他超市线上店以及购物网站,诺威佳(即 挪威NYO3)同品牌同款商品,商品购买页面标题、内容及详情页小图都是一致的。
作为一名经常在盒马线上及线下购物的消费者,我首先感觉到很恶心且气愤。在我印象中,这种货不对板的行为以往只会在过去那个市场经济不完善的时代,在车站码头、流动摊贩中出现。现在早已绝迹。想不到一贯得到消费者信任的盒马竟会如此作为!这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并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在此提出以下维权诉求:
一、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涉嫌违反《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盒马商家进行处罚,并责令商家向购买所有消费者道歉,更正此前误导消费者的网页,消除影响;
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提出三倍赔偿维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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