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警
25-02-19 10:59 微博认证: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官方微博

【小车起步“盲驾”,电动自行车无辜“躺枪”!】#一线微观# 2月10日17时许,郑某驾驶川M号牌小型轿车在资阳市雁江区滨江大道起步时因观察不周,与唐某林驾驶的川M号牌超标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造成唐某林受伤、两车受损。@四川资阳公安交警 直属一大队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小车驾驶人郑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四川交警提醒# :车辆起步多观察,安全行驶有保障。车辆在起步前,务必仔细观察周围环境及交通状况,确保安全再行驶。@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四川公安 @中国交通频道·四川 @资阳警方 @四川资阳公安交警 http://t.cn/A61fwkg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