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跨越双实线,造成事故负主责!】#覆车之戒# 1月31日20时许,李某驾驶川Q276***号超标电动自行车行驶至宜宾市叙州区高捷大道(英发德耀厂区)时,跨越道路中心双实线左转过程中与由张某驾驶的川QF20***号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李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宜宾交警直属交管七大队依法认定:李某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负主要责任;张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对道路周边动态情况观察不够、操作不当,负次要责任。
#四川交警提醒#: 夜间行车需谨慎,严禁跨越双实线,遵守交通规则,保障生命安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四川公安 @中国交通频道·四川 @宜宾公安 @宜宾交警在线 http://t.cn/A61fjJ1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