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孕妇被行李砸中致早产责任划分#【法治课|孕妇在动车上被行李砸中致流产,责任该如何划分】近日,“孕妇在动车上被行李砸中导致流产”一事引起外界关注,相关责任划分也引发讨论。 澎湃新闻采访了陈亮律师、以及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孙维飞等专业人士对此进行了解读。
针对此事的责任划分问题,广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州市法学会刑事辩护研究会副会长陈亮律师表示,旅客在高铁列车上放置行李,若把行李放在可以放置行李的地方,相当于把行李的管理权委托给了承运人,列车方作为承运人需要对旅客行李履行管理职责,“在这种情况下,若有其他乘客被行李砸中受伤,对于该放置行李的旅客而言属于意外事件,其不存在主观过错;而列车一方作为承运人存在管理失责,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
“具体到此次事件,根据铁路部门的通报,旅客把行李放置在禁止放置行李的地方,并且旁边还有明确标示提醒禁止放置行李,那么放置行李的乘客存在明显过错,需要对损害后果承担相应责任。”陈亮律师认为,作为承运人,列车一方对列车上的行李负有管理职责,其应当要求旅客正确放置行李,并及时纠正不当放置行李的危险行为,排查风险隐患,以避免行李伤人事件发生。如果列车一方存在前述管理失责问题,依法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至于当事各方如何具体划分责任,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形、各方过错情况等,由司法部门依法作出认定。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的观点与陈亮律师基本一致。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孙维飞认为,就孕妇的损害,铁路部门依据《铁路法》第58条和《民法典》第823条,应承担全部责任,错放行李乘客应承担部分责任,两者对孕妇共同承担责任,实际上就是比例连带责任。“不过,这里要看具体场景下,孕妇对自己人身安全的照顾是否也有疏忽,如果也有疏忽,只要不是重大过失,不影响铁路部分全赔,但在错放行李乘客部分责任的大小上可以作为考虑因素。”孙维飞说。http://t.cn/A61ihWn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