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衣服中之“袄子”为何物? 袄子,最初是一种衬衣,主要作为外衣内附夹的冬衣,如《新唐书》便提及“袍衫之内,着朱紫青绿等色短小袄子”。宋代文献也提及,在大袖公服袍内有衬着“袄子”的记载,如《朱子语类》朱熹与弟子的交谈中,其弟子亦提到“只汗衫、袄子上便着公服。”;《武林旧事》:“是日御前供进夹罗御服,臣僚服锦袄子、夹公服”。在《宋会要辑稿》里宋朝赏赐外邦的服饰清单中,也可以窥测一二,如金国使者到京后,宋朝给正使者颁赐:“紫春罗夹公服、淡黄罗绵袄子、绵背子、勒帛、熟白小绫宽汗衫、宽夹袴、红罗软绣夹抱肚、三襜”等衣物,而副使者则可得到“紫春罗夹公服、淡黄罗绵袄子、勒帛、熟白小绫宽汗衫”,递减去一件背子,《续资治通鉴长编》:“熙河乞降收接河南邈川首领官职等第及支赐则例,并乞锦袄子、公服、靴、笏、银带各三百事九”等…其中的“汗衫、袄子、背子”当属于内衬的服饰。而袄子为内衬衣的直接记载则是《事物纪原》“袄子”一词中记载:“《旧唐书》〈舆服志〉曰:‘宴服,盖古之亵服也,今亦谓之常服。江南则以巾褐裙襦,北朝则杂以戎夷之制。爰至北齐,有长帽短靴,合绔袄子,朱紫玄黄,各任所好。若非元正大会,一切通用。’,“亵服”指的便是一种内衣。近年的考古宋代发现墓葬中,有不少服饰出土,如赵伯澐墓以及周瑀墓,还有近年才发现的周塘桥墓。而值得被关注的是,在墓主身着的衣服中,在贴身的汗衫外有一件夹层的短衣,为直领、短袖的形制,应是文献中记载的“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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