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房加名也未必能分一半#】#婚姻法新规一出捞女捞男的天塌了# 婚姻法新规2025年2月起实施,强调房产分割以出资为前提,房产证加名不一定能分到房产,需考虑婚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等因素。建议签订书面协议,增强法律意识,注重婚姻本质。
在这套新规里,出资来源被摆在了房产分割的核心位置,成为了分割财产的重要基础。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就全额出资购买了房产,并且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那这套房产毫无疑问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归出资方所有,不参与分割。要是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支付了首付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而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房产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要是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一般会判决房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不过,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登记一方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在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情况中,若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并且赠与合同约定只给予自己的子女,那就按照约定处理;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房屋不论是否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都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同时,也要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等事实,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而双方父母对房屋均有出资或一方父母部分出资的情况就比较复杂,要根据不同出资来源和出资比例分别处理。像一方父母出资 20%,另一方父母出资 80%,原则上会判定房屋归出资 80% 那一方父母的子女所有,但给予另一方的补偿,不一定就是 20%,要综合双方婚姻的情况、共同生活的情况、孕育子女的情况,以及对婚姻的过错情况等因素来判断 。
另外,新规还对夫妻间给予房产的行为进行了规定。男女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给予另一方,或者为另一方 “加名”,如果尚未办理转移登记,离婚诉讼时双方对房屋归属或者分割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会根据婚姻家庭实际情况,判决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并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如果已经办理转移登记,要是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且给予方无重大过错,可以判决该房屋归给予方所有,并根据婚姻家庭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陕视新闻 (来源:红网红视频 编辑:姜艺) http://t.cn/A61SGIr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