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朋友问到,如果要起诉的人自己删号了怎么办?还能不能起诉。
[星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采取技术措施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这意味着,包含用户信息的网络日志至少需要被保存六个月。
[星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以上两条规定,如果已经做好取证,那么即使对方注销账号,只要在6个月内起诉大眼,还是能够拿到对方的真实身份信息;如果对方在微博上产生过交易,这个信息保存时间则不少于三年;并且,已经取证的证据效力不会因为对方已经注销而失效。
所以,各位不用太担心,我们做好取证和督促@于适工作室 及时提起法律程序就行。大家一起维护@于适Yosh [老师爱你][老师爱你] http://t.cn/A6EPTdZ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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