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与办案机关的沟通艺术”,我实在毫无“艺术”,有几点体会,粗浅的:
1.当面沟通。律师不要偷懒,交一份书面材料拉倒,更不要有顾虑,担心被拒绝。千思万虑,不如见一面。千言万语,需要谈一谈。
2.书面沟通。一定要草拟好法律文书,书面可以让你做到条理清晰,逻辑严谨,又让对方可以回头看,反复看。
3.体面沟通。既不低声下气,怯怯懦懦,也不要赌气负气置气,前者让人低看一眼,后者就聊不下去,容易把天聊死了。
4.多面沟通。各个办案部门都要设法沟通,其他有关单位也尽可能进行沟通,掌握各方面的信息,争取更多的理解。
5.直面沟通。万一谈崩了,沟不通了,要直面表示态度与决心,也许他会感受到你是不可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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