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兴法院拒立案涉渎职 #电信诈骗保护伞疑云 #司法腐败逼百姓赴死
实名控诉江苏泰兴法院!61万诈骗血泪竟遭“踢皮球”,司法漏洞谁来补?
2022年6月,我遭电信诈骗损失61.3万元,全家坠入深渊!公安查明我打入吉安淦恒商贸有限公司30万,其中该公司将68,500元转至谢法强账户,由其取现交予诈骗团伙。
2022年12月,谢法强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江苏泰兴法院判处缓刑,但整场判决荒诞至极:
⚠️ 案件自始至终我未收到权利义务告知书,未通知我到庭陈述,直接剥夺我“被害人”身份,将我定为“证人”;
⚠️ 法院追缴谢法强违法所得6,900元、罚款16,000元上交国库,未责令其退赔我一分钱!
骗子帮凶逍遥缓刑,受害者反成“局外人”,天理何在?!
2025年2月25日,我携《民事诉讼法》第29条及司法解释,以财产损害赔偿为由向江苏泰兴法院起诉,4号立案窗口当场拒绝,口头甩出一句:“去被告所在地告!”我要求出具书面不予立案裁定,竟被告知“没有这种东西”!
**我怒问泰兴法院:**
1️⃣ **法律明文是摆设吗?**
- 《民事诉讼法》第29条:侵权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管辖!
- 《民诉法司法解释》第24条: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
**我的钱在泰兴被转走,家庭财产毁灭于此,泰兴就是侵权结果发生地!为何不立案?**
2️⃣ **程序正义被谁践踏?**
- 刑事判决擅自将我“踢出”被害人名单,**剥夺知情权、陈述权**;
- 民事诉讼又拒立案、拒出裁定,**公然违反“立案登记制”**!
**泰兴法院是在包庇谁?还是懒政到连法律都懒得翻?**
3️⃣ **老百姓维权只能“自生自灭”?**
- **刑事不退赔、民事不立案**,是否逼受害者认命?这就是司法为民?
**血泪控诉:**
- **谢法强助纣为虐**,提供账户、取现转移赃款,直接导致我倾家荡产!法院轻判缓刑、拒退赔,是对犯罪的纵容!
- **泰兴法院立案窗口涉嫌渎职**!不出具裁定书,是想掩盖程序违法吗?
- **司法系统若连诈骗案都“管不了”,老百姓还能相信什么?**
*@中央政法委 @央视新闻 @人民日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最高院张军院长 @江苏省高院夏道虎院长 @泰州中院杨昌顺院长 @泰兴人民法院梅岭院长 @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应勇 @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赵铁实 @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合星 @泰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华 @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 @江苏省委政法委书记李耀光 @泰州政法委书记姜冬冬 @泰兴市政法委书记王建武 @国家信访局局长李文章 @江苏省信访局局长胡建军 @泰州信访局 @泰兴信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