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人还没搞明白大家反对“反对所谓弱女叙事”不代表就反对所谓“强女叙事”(虽然不认同这样的命名但为表述方便以下暂且沿用),而是说: 你要“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去加强强女叙事,你大可以去加强传播这方面的内容,但这一切不需要通过否定歪曲甚至攻击林奕含和她的作品、甚至仅仅通过这些来进行。
歪曲还包括把被性侵和被狗咬划等号,忽视与性侵紧密相关的巨大的暴力和软暴力,忽视作为性侵重要原因的权力差,忽视不同人感受和反应的差异性,忽视那么多研究早就证明的对人的深度创伤,单方面去指责人们放大了性侵的危害。
而且,性侵受害者感到屈辱也绝不全是“社会观念形塑”的结果而是作为有尊严的高等智能生物天然的反应。一味放大外部原因既不符合客观情况,更是对受害者主体性的矮化和二次伤害。
这种不考虑受害者个体差异和承受能力,单方面淡化伤害的做法是一种自欺欺人,而且弱化了性侵这种犯罪的恶劣程度,在法律本来就不到位的情况下甚至会进一步降低原本作为公义补偿的对罪犯的道德谴责和社会性打击,这才是不负责任的做法。
实际的效果也很清楚地显示: 她们原本想表达的观点本来完全可以得到包括我在内的普遍支持,但就因为把强弱进行二元对立(也包括对强弱进行简单粗暴地定义)并错误地选择了林奕含为她们输出观点的工具,激起了朴素的公愤,这反而阻碍了强女叙事观点原本可以获得的传播效果和认同度。
如果一种“正确观念”必须要通过踩着受害者来布道,那这种观念不可能是正确的。如果它是正确的,那么它就一定有别的抵达受众的途径。某些人与其委屈、与其指责公众不讲道理“非黑即白”,不如先检视一下自己有没有基本的同理心。
我不是反对强女叙事,我只是单纯地反对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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