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失驾”期间驾车上路,被高速公安依法查处】2月21日,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七大队在S96攀大高速攀枝花南收费站开展勤务时,查处一起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在对川DMT***号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员谎称未带任何身份证件,随后报出“身份证号”让民警查询,民警通过系统查询比对,发现驾驶人与通过“身份证号”查询出的“刘某某”并非同一人。经查,驾驶员名为胡某,其驾驶证因醉驾已被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依法吊销,刘某某为该车车主,对胡某驾驶证被吊销情况并不知情。
经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依法认定,胡某将面临1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内行政拘留的处罚。同时,民警向车主刘某某告知胡某实施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并对刘某某未核实胡某是否具有驾驶资质,就将车借出的情况进行了批评教育。
#四川交警提醒# :失驾=无证”!吊销/注销期间驾车均属严重违法行为;车辆所有人将车借出前请核验驾驶人资质;道路千万条,守法第一条,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交通携手共创#@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四川公安 @中国交通频道·四川 @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 http://t.cn/A61WsG85
